摘要
中国的改革无疑要立足于当今中国的国情,但并不排斥吸取外国的经验。干部制度改革,是苏联东欧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苏联东欧国家改革成效较大的领域。研究这一改革的经验,对于当前我国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必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常,苏联东欧国家把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党的机关、军事机关、公有制企业、工会、共青团、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职的人员,统称为干部。他们认为干部具有以下特征:(1)干部永远受国家委托并以国家名义从事活动;(2)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1988年第4期63-70,共8页
Scientific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