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又一个国民党中央政府在南京建立,它以“中华民国”的名义统治中国二十多年。学术界对其省县间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下称专员制度)的演变及其特点问题的探索鲜见史坛。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些探讨,以求正于史学界同行。一国民党南京政府为加强自己的反动统治而创设了专员制度。该制自1927年底在少数地区自发施行到1948年5月废除为止,历时21年。其演变大体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一)自发施行阶段。从南京政府成立到1930年初。
出处
《史学月刊》
1988年第5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