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7年7月南斯拉夫颁布了第一个《外国人向南斯拉夫联合劳动组织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国人投资法),允许外国资本直接在南投资,创办合资企业。如今,南斯拉夫外国人投资法几经修改,已有很大变化。一、外国投资者的地位如何确定外国私人资本与南斯拉夫社会所有制和工人自治制度之间的关系,是南斯拉夫立法者在制定外国人投资法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3期31-36,共6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