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经过众多的音乐家的呼吁和认真努力,国家、省、市教委领导的关心,我国国民音乐教育(包括大、中、小、幼、正规的及业余的)已经比较全面地开步了。第一,在全国大、中、小、幼教育方针上,把“美育”正式列为重要项目,通令实施; 第二,在国家教委会设立全国性的艺术教育委员会,有些省市如湖北、广州、北京也设立了艺术教委会,开始关心美育; 第三,国家教委通令在中、小学增加音乐课,小学每周三节,中学一节,大学增设音乐室。并派出六个调查组,分区深入调查,对我国音乐教育状况,作了全面的摸底,以便制订切实的发展计划; 第四,国家教委已着手制订“义务教育全日制”的初中和小学的音乐教育大纲,尽管这两个大纲还只是“征求意见”性质,但究竟是在进行了;
出处
《音乐研究》
1988年第2期8-12,共5页
Mus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