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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管理学产生的背景(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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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没有一个国际团体可以强迫跨国公司制定一整套准则与法规,但联合国倒已成立许多机构来处理有关跨国公司的一些特殊问题(例如总部设在纽约的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管理的法则,政策的提法,或联合国机构,究竟对跨国公司的经营是否有任何显著的影响是值得争议的。但是,既然跨国公司本身也关心各国的限制如何影响到自己的经营。因此。
出处 《华东经济管理》 1988年第2期93-96,106,共5页 East China Economic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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