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党的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认真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充分发挥财政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自1980年以来,我国先后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简称“分灶吃饭”),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简称“总额分成”)的财政体制。同时,还进行了第一步、第二步“利改税”的改革。几年来,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为我国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暴露出现行财政体制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与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不适应性。笔者认为,财政体制进一步改革就是要使各级财政走出预算收支统一于国家一级预算的圈子,实行彻底的分税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各级财政单独预算,自求收支平衡的分级财政的财政体制。本文就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分税制问题作些探讨: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1988年第1期39-42,共4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