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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档案意识与社会民主的关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体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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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论述了:(1)《档案法》是强化我国档案意识的法律保证。它使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财富的管理、开发和继承,真正置于广大人民的参与和监督之下,并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和共享的民主权利。(2)档案的社会开放是社会民主的重要体现。社会档案意识与社会民主在档案事业上的体现是一致的,提高社会档案意识,也就意味着提高在档案和档案事业上的社会民主。(3)深化改革是贯彻《档案法》的根本途径。深化改革要从两方面努力:1.必须肃清封建残余意识和极左思想的影响,进一步解放思想。2.必须加强宏观领导,改革松散落后的管理方法。
作者 郝存厚
出处 《档案学通讯》 1988年第4期4-8,共5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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