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产业,企业横向经济联系的决定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向——企业兼并,随之产生了一些属于“企业集团”所有制性质的大型混合联合企业,即托拉斯的初级形态。这些企业集团有强烈的扩张意识和冲动,它们的触角不仅伸向全国各地,而且扩展到海外,向国际化发展,一些大垄断集团己初具跨国公司雏型。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1987年,已有武汉商场、武汉钢铁公司汉阳钢厂、武汉毛巾厂等25家企业兼并了32家中小型企业,兼并资产达数千万元(1988年3月18日《长江日报》)。这些兼并企业不仅在形式上(经营管理权),而且在实质上(财产所有权)将被兼并企业纳入自己的版图。我国的跨国公司已开始出现,在海外的非贸易性企业已达300多家,海外直接投资已达6亿多美元(1988年1月28日《世界经济导报》)。这是继1986年沈阳试行企业破产制度以来,我国企业改革发生的又一重大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