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城乡标准划分的意义 城镇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在第二次大分工(即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时出现了人类聚居的城市、它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恩格斯说过最初构筑的城堡虽然主要是出自防卫的需要,“然而它们的城楼已经耸入文明时代了。”(马恩选集,第4卷,第159—160页)。城市和社会进步,以及城市和文明都是不可分割的。西方把城市和文明视为同义语是有道理的。城市的发生发展,在规模上有其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在性质和功能上,有其由单一到综合和由低到高的演变。然而城市最为本质的要素则是人口聚居和从事非农产业活动。因而,在参考世界各国某些约定俗成的城市划分法则的基础上,依据本国国情,科学制定我国的城乡划分行准,是至关重要和具有实际意义的。
出处
《人口与经济》
1988年第6期29-33,共5页
Population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