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央银行再贷款应实行按月计息办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首先,按照现行中央银行再贷款采用余额表和利随本清的方式计息,金融企业必须将一定时期的利息支出,集中在一个时点上支付,而专业银行是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帐务处理,只要费用在本期发生,不管是否属于本期支出,全部计入本期成本。这样,在一定时期内集中支付的利息,也是一次性进入成本,不能按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采取预提方式,均衡进入成本,因而帐面成本和实际成本不符,人为地造成成本的虚假,与之相应的利润也出现虚假,为计划期金融企业正确预测成本和编制利润计划带来了困难。其次。
出处 《金融研究》 1988年第5期57-58,共2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