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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最近联合发出的发行一九八八年国家建设债券的通知透露,为了筹集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发行一九八八年国家建设债券八十亿元。通知主要规定:①一九八八年国家建设债券由财政部发行,由财政部还本付息。②该债券期限为两年,利率为年息9.5%,不计复利,利息从购买之日起计算,满两年时一次还本付息,到期前不兑付,逾期不另计息。不记名。
出处 《南方金融》 1988年第6期46-47,共2页 South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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