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信用合作组织,从五十年代建立以来,在民办——“官办”——民办之间几番波折,近年来认真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要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战略措施。于是,在整顿与改革的浪潮中,有关恢复“三性”的理论探讨乃至具体建议纷纷提出来了,然而似乎至今尚未出现多少个真正成功的典范。看来,问题的症结可能还没有找到。只有能真正拨动群众经济利益的心弦,农村合作金融新的交响乐章才会响彻历史的云霄。
出处
《南方金融》
1988年第3期11-13,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