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国内贸易中现行的结算方式,仍是人民银行在五十年代中期从原来试行的结算方式上修改制订出来的全国统一的结算方式。这在实行计划经济时曾起到一定的历史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深入贯彻,企业改革和多种经济的发展,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这些发展和变化要求银行的结算方式也要随之进行相应的改革,以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笔者在潮州市搞乡镇企业调查时发现,有好些集体企业或联产企业由于采用托收或汇款办法结算货款,结果发货后,外省的买方借故质量不合要求而拒绝付款。
出处
《南方金融》
1988年第3期32-32,共1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