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1988年9月21日至24日,浙江省体改办、商业厅在湖州市联合举行国营商业企业股份制座谈会。全省有关地、市、县商业局、体改办和股份制试点企业的代表近40人参加了会议。省商业厅副厅长王锡琪、省体改办副主任何熊飞到会并讲了话。会议指出,国营商业企业搞股份制是实现两权分离的很好形式,是在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基础上的进一步改革。到目后为止,全省已有绍兴百货大楼、瑞安工业品贸易中心等近40家商业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这些试点企业大多把资产分为国家股、企业股、个人股三部分,并向社会发行股票,实行股金分红,共担亏损风险。
出处
《商业经济与管理》
1988年第4期14-14,共1页
Journal of Business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