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几年前,当农村第一步改革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时,人们或许对这样一个事实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微观层次上社会组织变革的繁难,远远超过宏观层次上社会体制的变革。在自然经济条件下长期形成的家庭生产组织模式为这次改革提供了难得的组织基础。家庭生产组织模式对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适应性,同农村第一次改革目标的相容性,成为这次改革成功的不可忽视的前提。然而,当改革从农村扩展到城市,由于没有现成韵符合新体制要求的社会组织模式可供利用,由原有体制塑造的社会组织模式以各种形式。
出处
《改革》
1988年第5期148-153,共6页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