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性问题是中国古代哲学家特别重视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二程人性论中“天命之性”论的分析,可以窥探天命之性论在他们理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一 二程“天命之性”论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人性和“天理”相结合,用“天理”来解释人性问题,使理本论成为人性论的哲学基础。 在二程的理学中,把人性区别为“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所谓天命之性,是“天命之谓性,此言性之理”(《二程集》第91页,以下凡引本书者均只注页码),“天之付与之谓命,禀之在我之谓性。”(第92页)而性又是天命给人的旨赋。 二程认为,道、理、天、命、性、心等基本范畴都是统一的,从而使理本论、人性论、认识论和论理观结合为一个整体。 “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
出处
《中州学刊》
1988年第1期54-57,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