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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辽、金的封建赋役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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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历史自五代十国结束至元朝建立的三百余年间,是南北政权对峙的局面,主要是北宋与辽朝的并存和南宋与金朝对立。当时,北宋统治着大清河、白沟河以南的广大先进地域;辽朝占领大清河以北,虽然地域广大,但远不如北宋统治区先进。南宋统治区是淮河以南的南半部;金朝统治淮河以北,包括全部中原地区的北半个中国。辽、宋、金朝的政治、经济制度,充分反映着这一历史时期各自统辖区的社会发展程度。现就宋、辽、金的封建赋役制度及有关问题,试作初步探讨。为使文章篇幅不致过于冗长,分作两宋和辽金两个部分加以概括分析。 两宋赋役制度的发展 中国的封建赋税,包括税和役两部分。税为土地税、工商税,各种附加税和杂税等等;役为直接承服的徭役、差役、杂役和以人口为准的各种剥削,即所谓人头税。
作者 高树林
出处 《中州学刊》 1988年第3期121-125,共5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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