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楚辞》的形式特点,与《诗经》相比有很大不同。它的句式中大量运用“兮”和“些”,其中“些”字只为《楚辞》所特有。《招魂》因“些”的通篇使用,而被称为“楚些”。“楚些”又因所具有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而泛指《楚辞》。其实,《楚辞》中的“些”字,主要集中于《招魂》的的第二、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仅最后用,第四部分属于“乱” (歌曲的高潮部分),
出处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6期88-89,共2页
Journal of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