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的财政体制经历了两次大的改革:1980年起,国家对我省、我省对地、市、县普遍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的财政体制;1985年起,国家对我省、我省对地市、地市对县又层层实行了“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不变的财政体制,把自有财力的支配权下放给各级政府。总的看,
出处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2期1-2,17,共3页
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