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探讨文艺本质特征的过程中,形成了反映论与表现论的对峙,两种意见各自倔执一端,互不相容。在他们看来,文艺创作不是对现实生活的摹仿,就是艺术家个人心灵的外射;不是反映,就是表现,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一条永远不能逾越的鸿沟。在我看来,反映客观与表现主观在整个艺术活动中并非截然分开,完全对立,而是以审美意象为中介,二者达到了高度完美的融合、统一。
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4期38-42,共5页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