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1年我在《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公开断言:“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只能转化为供求平衡状态下的最高成本价格规律”。1982年3月2日《光明日报》在“百家争鸣栏”,以《对价值、价格、利润问题的异见》为题,对拙见作了摘要介绍。1985年我又在《南开经济研究》第3期,以《制定计划与价格的基本原则刍议》为题,对此点作了进一步说明。我想,经济学界对我的“异见”不会全部不知道,但我等了五年,没见到针锋相对的批评意见。
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1期42-47,11,共7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