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环境法的定义环境法学是于本世纪六十年代出现的一门新的法律学科。它是以环境法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一个部门法。它要研究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目的、任务,环境法的产生、发展,环境法的立法基础,环境法与环境科学的关系,环境法与法学其他学科的关系以及其他一系列问题。在所有这些问题中,环境法学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必然是:什么是环境法?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决定了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而且关系到其他一系列问题的回答。
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3期24-30,20,共8页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