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党中央第一次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再次重申“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1987年11月赵紫阳同志在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中,又十分明确地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
出处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1期1-5,共5页
JOURNAL OF HA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