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典颁行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进展和需要,国家立法机关颁行了一系列经济法规,以调整新情况下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在这些非刑事的单行法律中,对严重违反经济法规或行政法规而达到犯罪程度的危害行为,设立了一些刑事条款。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已逐渐开展了对这种非刑事的单行法律中设立刑法规范问题的研讨,较为一致地认为,设立这种刑法规范是发展和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对这种刑法规范的立法原则及其发展前景则探讨较少,而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这种立法方式能否真正发展和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因此,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出处
《政法论坛》
1988年第1期23-29,共7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