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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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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留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嘱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应留份制度.它是国家对遗嘱人行使遗嘱处分权的必要限制,有利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但是,由于继承法对应留份的规定比较原则,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出现一些争议.笔者就这一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作者 徐煜
出处 《法学》 1988年第2期29-30,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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