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谢榛在《诗家直说》里提出“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一说之后,有人赞同或与他的观点一致。叶燮在《原诗》里说:“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离形象,绝议论而穷思维,引人于冥漠恍惚之境,所以为至也。”马里翼以“善观诗者,亦自不求甚解”作为“不必解”的依据。吴雷发在《说诗营蒯》里认为,有些诗“宜细参,不得强解”。因为,
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4期28-35,共8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