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静止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保持自身不变的属性。每一事物在体现自己固有的静止属性时,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可是,现在哲学界在论述静止的形式时,一般是归结为两种:即事物性质的基本不变和位置的不变。认为,这是不够全面的。任何事物的静止属性,是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这些方式绝不能只归结为这两种。事物的静止属性。究竟有哪些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相互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准确地理解静止的形式具有什么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试图就此作些初步探讨,以求教于同好。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8年第5期109-112,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