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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民族与非自治民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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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有两个最重要的方面,一是自治机关的组成,二是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由于民族区域自治是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在自己聚居地实行自治,因此,无论是自治机关组成人员,还是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的行使,都要以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为主”。不然,自治就流于形式。但是,我国民族分布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各民族相互交错居住。全国几乎没有一个单一的民族自治地方,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四种自治单位内部,都或多或少有一部分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这就必然提出一个自治民族与非自治民族的关系问题。
作者 杨思久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2期12-16,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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