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以来,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今后,民族地区要赶上或超越经济发达地区,同样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加速自治地方的改革与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自治权问题。本文就自治权以及行使与保障问题,作些粗浅探讨,就教于民族理论界的同行。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4期22-28,39,共8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