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郭锡良等编写的《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版)是一部较有影响的古汉语教材,本文试就该书部分文选注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商榷请方家读者指正。一、刖刑《晏婴论季世》:“国之诸市、屦贱,踊贵。”注释:“春秋末期齐国贵族为了维护腐朽的统治,用酷刑镇压人民的反抗,使很多人遭受刖刑(砍掉左脚),所以市场上形成‘屦贱踊贵’的异常现象。”(该书上册一四五页)今按:这里将“刖刑”解释成“砍掉左脚”,大误。如所周知,“刖刑”乃古时一种酷刑。《说文》:“刖,绝也。”“刖刑”就是要砍掉人的脚。《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韩非子·和氏》记载卞和献璧给楚厉王,“
出处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6期104-104,共1页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