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语言是表达职能与交际职能的统一。表达职能在于显示语言表达式自身的意义;而交际职能则是以表达职能为手段,通过言语对话达到交际双方的彼此沟通。同一个自然语句可以体现不同的语言职能,根据所体现的语言职能的不同,自然语句可分为两类:只体现表达职能的语句为语法句;不仅体现表达职能,而且体现交际职能的语句为话语句。语法句只有在进入交际过程、体现交际职能时才能为话语句。一个自然语句因所处地位的不同。
出处
《哲学研究》
1988年第11期40-47,共8页
Philosoph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