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是城镇中比较固定的商业区域,早在西周时,我国就出现了“市”。本文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到唐代,“市”已发展演变为多等级,多层次的商业区,即都市、府市、州市和县市,以及按各种商品分类的“行”。各等级的市均由政府统一委派官吏,设立制度,对商品购销活动的地点,时间、衡器、物价、商品质量、非法贸易活动、内地与外地外番的交易、市场秩序和市容等进行全面管理,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市场管理制度。但随着唐代社会商品经济和商业活动的发展,唐中叶以后,“市”又有了新的发展,夜市的出现,坊市制的突破,标志着旧的市场管理制度也将随之而变。
出处
《思想战线》
1988年第3期76-83,共8页
Thi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