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封建监察制度的演变及其利弊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奴隶社会实行官僚世袭制,封建社会实行任官制,随着任官制的确立,监察官也应运产生了,随着君主专制的强化,监察制度也逐渐形成、确立、健全和完备。本文试从历代的监察机构、监官职权、品秩、地位、人选、纪律诸方面,对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及其利弊作粗浅的探讨。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 秦汉为开始形成阶段;魏晋南北朝时得以最后确立;隋唐至宋日臻健全;至元 明清达到完备阶段。 秦设有御史大夫寺,长官叫御史大夫,掌副丞相,兼掌监察。
作者 侯河清
出处 《求索》 1988年第4期117-121,129,共6页 Seeke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