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形式,包括国家控股和部门、地区、企业间参股以及个人入股,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方式,可以继续试行。”按照这一思路,结合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现状,本文就目前集体经济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形式及其经营机制作一初步探讨。我国在五十年代出现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就表现出股份经济的性质。作为一种劳动者共同集资、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负盈亏并按劳动量和股金进行分配的经济组织,曾极大的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对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由于在指导思想上的严重失误,集体所有制经济被提前“过渡”为国有经济。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1988年第3期35-39,共5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