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熙载的美学思想和理论集中表现在《艺概》一书。此书是他历年论艺的札记汇钞,其《自序》作于同治癸酉(1873年),可见此书系晚年撰定。《艺概》六卷,分为《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和《经义概》六个部分。其中,《文概》、《诗概》、《赋概》专论文学。《词曲概》中兼论词、曲,论曲又兼及小令、杂剧、套数诸种,所论范围已不全在文学。《书概》专论书法,由于书法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向来被视为一种艺术,它和诗,画更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在创作和欣赏的原理上也是相通的,因此,刘氏论书法的见解,同样是他的艺术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义概》主要是论述治经和八股文的写作,总的来说在六个部分之中相形见绌。但由于刘氏的理论思维在总体上很富有辩证法的精神,故其中讲到文章之法,诸如确立主脑、命意谋篇以至虚实互用。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3期88-93,共6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