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中小学校开设地理课,是在清朝末年。前期,只在少数教会学校和国人自办的新式学校开设。后期,停科举,废八股,兴学校,学习英国、日本的教育制度。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它是我国第一个经正式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学制。从此,地理课即正式列入中小学课程,迄今已八十多年。随着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学制、教学计划的变化,中小学校地理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也不断发生变化。
出处
《课程.教材.教法》
1988年第6期57-59,64,共4页
Curriculum,Teaching Material and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