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杂治”一词,屡见诸两汉史乘。它是一种典制用语,后代治史者对其已不甚瞭然。唐代颜师古注《汉书·杜延年传》时,也仅说“交杂共同治之”而已,对杂治的对象、事由等均无说明。南宋徐天麟编纂《西汉会要》《东汉会要》也未将有关杂治的史料钩稽为专条。 《中文大辞典》倒收有“杂治”辞目,其释文说: 诸事皆治也。《史记·准南衡山王赐传》:“与沛郡杂治王。”《汉书、楚元王传》:“
出处
《史学集刊》
1987年第3期37-39,71,共4页
Collected Papers of History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