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的论著认为,实际履行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例如黄欣同志在《关于经济合同的履行问题》一文中指出,实际履行原则是"我国经济合同履行的第一项基本原则"。王卫国同志在《论合同的强制实际履行》一文中断言:"债的实际履行原则,是贯串于我国社会主义合同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在《论合同责任》一文中曾表示过相反的意见。我国合同法是否以实际履行原则为基本原则,关系到对现行立法的正确解释和适用,关系到我国合同法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因此,有必要联系到实际履行原则的产生背景、其效力和根据及在各社会主义国家合同法的实际贯彻情形,作进一步的研究。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苏联在执行新经济政策获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之上。
出处
《法学研究》
1987年第2期38-45,共8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