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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商法并不等于商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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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不少法学书藉和文章把传统商法和社会主义商业法等同起来,认为传统商法就是商业法。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至今仍未得到应有的澄清。其实,商法和商业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适用,它们不应混为一谈。商业法是社会主义国家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指的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商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者 谢次昌
出处 《现代法学》 1987年第1期44-46,共3页 Modern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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