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定当事人这一法律概念对于不少人来说仍然是比较陌生的,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也没有明确规定。但近几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们却已开始运用这种诉讼手段,来解决一方或双方为多数人的群体性经济纠纷,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只是由于没有有关的程序法规范,且缺乏一定的理论依据,因而在实际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进行研究,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设立选定当事人制度。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选定当事人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具体诉讼制度。
出处
《现代法学》
1987年第1期57-59,共3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