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以暴力为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抢劫罪,同敲诈勒索罪易于区别,然而,如何区别以胁迫为手段的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有的同志就感到棘手了。所谓胁迫性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胁迫的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用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恫吓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两种犯罪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如都是一般犯罪主体,都是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
出处
《现代法学》
1987年第1期93-93,共1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