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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原则与我国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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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的历史渊源 所谓“三权分立”原则,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中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一种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包括分权与制衡两个方面。分权是为了实现制衡,制衡又是为了保证分权,两者相辅相成。因此,“三权分立”原则又叫作三权分立和制衡原则。 分权与制衡的思想,是西方一种传统的政治法律思想。早在古罗马时期就产生了分权与制衡的思想。如罗马共和国的政治思想家波利比就曾指出,罗马帝国之所以强大而不衰。
作者 徐长安
出处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4期26-31,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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