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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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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台湾的农业经济是以小私有制为基础的分散经营的家庭农场,平均每户占有耕地不到1公顷,其中40~50%的农户平均占有耕地不到半公顷。这种一家一户的家庭农场的出现,是国民党当局在1949~1953年间对台湾进行了一次广泛的“土地改革”的结果。一、台湾是怎样进行“土改”的?台湾的“土地改革”主要包括三项内容:①三七五减租;②“公地”放领;③“耕者有其田”。为了进行这项“改革”,当局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条例。这些法律和条例。
作者 孙美莉
出处 《农业经济丛刊》 1987年第1期54-5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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