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18世纪的俄国工业生产组织形式中,数量最多、发展最不平衡的工场手工业当属领有制工场手工业。要确定这种工业生产形式的经济性质在理论总结上仍然感到困难(波梁斯基:《18世纪俄国工场手工业的经济制度》,莫斯科,第161页)。处于畸形发展状态中的领有制工场手工业,乃是封建主义生产关系(政府派遣国家农民服偿劳役)和资本主义生产组织(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的工业形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互相结合。它的生产力的性质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生产关系的性质则属于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两种生产方式,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的确是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殊产物。18世纪初叶至19世纪中叶,前后100余年(1721至1840年),沙皇政府特许贵族和商人私人占有土地,开办矿山工业和加工企业的工场手工业,并拨给资金、原料和作为劳动力的国家农民,这种工场手工业,被称之为“领有制工场手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