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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38条第1项的释义及修改意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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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对商标法第38条第1项规定的理解我国商标法第38条第1项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一种解释认为,这里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是指未按照《商标法》第26条规定办理使用许可。
作者 石慧荣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学院
出处 《法学研究》 1987年第6期14-17,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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