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根据党中央的倡议,经过广西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协商,于一九五八年三月五日正式宣告成立的,到现在已经将近三十年了。在自治区境内,根据壮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的要求,还先后建立十个民族自治县(不包括最近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当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区内各民族自治县正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于的权利,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积极地制定地方自治条例。为此,我们拟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出处
《广西民族研究》
1987年第3期14-19,共6页
GUANGXI ETHN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