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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国营(集体)小型商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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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就如何增强企业活力问题明确提出:“国营大中型企业要继续完善和巩固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部分小型企业,可以通过承包、租赁形式转为集体或个体经营”。北京市在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为了解决较为突出的“理发难”、“修车难”、“吃饭难”等等问题,首先从商业服务业入手,对小型国营(集体)理发、修理、副食、饮食企业,及少数小百货店实行租赁经营。实践证明。
作者 胡莲萍
出处 《北京社会科学》 1987年第1期142-150,共9页 Social Science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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