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许多高等院校开设了国际经济法课程,其中一些院校,如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厦门大学法律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海运学院国际航运系等,还先后设立了国际经济法专业;北京大学和武汉大学等校除开设国际经济法课程外,还通过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或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国际经济法并培养国际经济法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国际法学会等学术团体还组织了国际经济法的学术讨论会或专题论文集等。这说明。
出处
《政法论坛》
1987年第1期42-48,共7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