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行政纠纷都是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程序、运用行政手段处理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制定了大量的经济行政法规,其中很多法规都有如果不服行政机关的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如个人所得税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专利法等等。这样,人民法院才根椐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始审理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可见,行政诉讼在我国还刚刚起步,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本文拟就行政诉讼的特殊性,谈点粗浅看法。
出处
《法学》
1987年第1期21-22,共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