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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不要“附加”——谈传统法学理论的一个基本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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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指导,这是自不待言的。但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通原理和它为我们提供的科学方法,而不是固守马恩针对特定历史背景所作的一些结论,尤其是不能把不属马恩的一些结论强加在他们头上。
作者 张宗厚
出处 《法学》 1987年第10期20-21,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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